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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院执行工作诚信为民开说去

  发布时间:2017-07-04 16:17:02


    近日,三门峡义马市人民法院在“夏季雷霆”集中执行活动中,经过该院执行干警不懈努力,顺利执结终一起终本三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。后来在寻找申请人时,法院执行人员绞尽脑汁费尽周折,煞费苦心。当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原告通话的一瞬间,原告掩饰不住感激之情,哽咽的一时说不出话来.......申请人喜出望外,对法院执行干警感激万分。人民法官一如既往无怨无悔的践行司法为民、诚信为民的服务承诺,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认可,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了司法为民的正能量。

    “人无信不立,国无信不宁”。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,是维系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准则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,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,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依法惩戒机制。众所周知,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最后一道屏障,是体现人民法院工作司法权威最终的有效手段,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强有力措施,是加强诚信社会建设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。尤其在特定环境和关键时刻,法院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,对维持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直接关系着社会诚信建设,法院工作人员的一个小小善意举动,就会让当事人感动。现实生活中申请人这样那样的不幸遭遇可能随时发生,人民法院的诚信执行,有时无疑是对患者宝贵生命的全力挽救,使有限的生命得以延续转机,或产生奇迹获得重生;有时让弱者在困境中点燃生活希望。反之,如果案件迟迟得不到执行,生效法律文书不能及时履行,可能影响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。假如案件久拖不决,假若不能取信于民,将给申请人及其家属内心留下难以弥合的创伤,在我们心中留下难以挽回的遗憾。

    一诺值千金,司法为人民。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”是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和义不容辞的职责,也是人民法官践行公平正义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。如何书写和诠释诚信执行,关系我们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社会形象,关系党群关系,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地位和权益。失去诚信我们就失去了司法为民的根本,诚信永远是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走向。让我们的人民法官一如既往地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前行中,大力彰显司法为民、诚信为民的高尚情怀,促进社会诚信建设,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、守法、讲诚信的良好氛围,愿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上诚信为民的精神文明之花盛开不衰、四季飘香!

责任编辑:上官楠  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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