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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不履行法无情 追究拒执方履行

  发布时间:2017-06-20 09:25:53


    “夏季雷霆”集中执行活动以来,义马市人民法院立足从快从严继续保持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势态,在势如破竹的强烈攻势面前,许多被执行人都积极履行主动偿还债务,唯独安某又撞到义马法院的“枪口”上,被义马法院按照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后才幡然悔悟履行了法律义务。

    义马法院在办理于某某申请执行安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,申请执行的标的为20万元。经多次通知,安某均表示没有工作,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,愿意外出打工挣钱后履行义务。但自发出执行通知书后一年多的时间,安某未履行任何义务,后再次通知其到法院时,均以外出打工为由,拒不到法院。在对安某的财产进行调查时得知,安某虽然没有什么银行存款,但其名下有两套房产,除了平时的130左右平方米的住房外,还在金茂时代广场拥有一间商铺。在执行人员告知其调查情况并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时,其以商铺已转让给其他人,住房是唯一套住房为由,仍然拒不履行义务。鉴于安某的该种行为,义马法院将该案作为拒执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。公安机关通知安某时,安某才意识到严重性,主动到法院找到执行人员,经与申请人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,并立即履行完毕。

责任编辑:上官楠  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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