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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家烧荒惹下祸 触犯刑律无奈何

  发布时间:2014-07-07 09:59:15


   被告人张某某图省事在自家地边烧荒,谁曾想一把火惹下祸引发森林失火,结果触犯刑律受到法律惩处,后悔莫及。近日,义马市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
   2013年3月3日10时许,被告人张某某在自家的地边,用打火机点燃杂草、玉米杆,因气候干燥,风助火势,顷刻间附近区域的侧柏和杨树被烧为灰烬。后经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救火,将火扑灭。经三门峡崤函林木资源司法鉴定所鉴定,过火林地面积共计36亩。

   义马法院经审理认为:被告人张某某因过失引起森林火灾,情节较轻,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。被告人张某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,归案后,认罪态度较好,应酌定从轻处罚。据此,做出上述判决。

   目前,随着夏粮丰收结束,焚烧秸秆问题日益凸显。焚烧秸秆很可能会发生这样那样的悲剧,有可能烧毁地邻庄稼,还可能意外引发森林失火将受到法律惩处。笔者提醒大家,珍惜生态环境,妥善处理秸秆,合理利用变废为宝秸秆还田,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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