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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诺 呵护 希望

  发布时间:2020-04-29 11:57:17


总有一段经历让你终生难忘;总有一份感情让你刻骨铭心;总有一个理想让你永不放弃;总有一种力量让你奋然前行。

   光阴似箭,日月如梭,回想进入义马市人民法院工作20余年,从执行庭、立案庭、刑事庭到少年庭,办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,接触当事人无数,但唯有10年以前我办理的一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,被害人王某母亲那悲伤、绝望又期待的复杂眼神,使我终生难忘,正是这个眼神激励我十年来不管再忙、再累,每季度我都要抽时间走进校园为孩子们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,以案讲法,与师生进行座谈、搞法制宣传等,增强孩子们的法制观念,提高法律意识,预防孩子们因不懂法而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。

那是十年前我刚调入刑庭工作不久,义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,涉案的六名被告人全是15岁左右初中一年级的未成年学生,被害人王某是六名被告人的同学,也是15岁的未成年人。案件的起因很简单,课间休息时间学生黄某跑步去上厕所,在楼道拐角处与对向跑过来的同学张某相撞,本该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的小事,然而二名学生都不依不饶,为此发生了争吵及撕扯,并约定第二日(端午节放假)在义马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比武解决,黄某找到会打跆拳道的本案被害人王某,让王某去教训张某,并找来了20余名同学助威;张某也找了20余名同学助威,并找了在少林寺学过拳术的同学李某帮忙。案发当天,打架现场聚集参与观战助威的学生达40余人,且大部分涉案人员均系我市第一初级中学、第二初级中学的在校学生,在第一轮打斗中,张某被被害人王某打败,张某不服就让在少林寺学过拳术的同学李某与王某打斗,被害人李某和王某因其同学之间的矛盾,非但没有积极从中劝解或者报告老师处理,而是哥们义气挺身而出替朋友进行打斗;被告人常某某、董某、叶某某、马某等(均系初级中学在校学生)等人听说在义马市义煤集团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有人打架,便赶往打架现场观战,到后不是从中调解,而是看到朋友李某被会打跆拳道的被害人王某打败吃亏,便鼓动被告人李某与王某再次进行打斗,在二人打斗过程中,六名被告人一哄而上,对王某进行拳打脚踢实施群殴,后王某被送往义马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,经法医学鉴定,被害人王某系外力作用食物反流进入呼吸道所致的吸入性窒息死亡。六名被告人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侦查机关执行逮捕。该案被起诉到法院后,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,我通知被害人王某父母到我办公室调解赔偿问题,王某的母亲当时还不到40岁,但我第一次见到她感觉像是将近60岁的样子,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“法官我不要钱,我要我的儿子,要不把他们的儿子赔给我”,我听到这句话心如刀绞,我也是位母亲,我能理解她失去孩子的痛苦,但案件已经发生,失去生命的被害人不可能再回到母亲的怀抱,但通过提审在案的六名未成年被告人,他们平时表现良好,学习成绩中等,也是初涉世事的孩子,他们说有人对被害人踢了一脚,有人打了一拳,没有想到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。看到这些无知而法盲的孩子,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静,被害人已经死亡,且该案系多因一果所造成,若简单将在案的六名未成年孩子判刑入狱,这些孩子将失去最佳学习知识的时间,他们的一生也将葬送。考虑到这些因素,我费尽周折、想法设法做六名被告人家属的工作,促使每家赔偿被害人王某的父母10余万元,但是被害人王某的父母却从此失去了抚养15年的唯一的儿子,王某父母那痛不欲生的面孔,王某的母亲从王某死亡后每天食不知味、夜不能寐,每天放学时她都会等在学校门口,希望他的孩子也能从中走出来,精神崩溃,近乎失常,特别是王某母亲那悲伤、绝望又期待的复杂的眼神,在面对一个个风华正茂的失足少年,我的心总会深深刺痛,使我突然明白,法官虽然以公正的审判为宗旨,但我更应该为未成年的孩子做点什么。

   通过慎重思考,我决定用我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所办理的典型案例,来正确的教育、引导孩子们,防范于未然,预防孩子们走上违法犯罪的未来,使其人生走一条光辉灿烂、对社会有益的道路。也是从那年开始,我主动担任义马市第一初级中学法制副校长,十余年来,即使再忙我每季度都会至少挤出一天时间,到学校给孩子们上法制课、与师生进行座谈、搞法制宣传教育,不定时的邀请孩子们参加一些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等案件的庭审观摩,用活生生的案例教育孩子们要引以为戒,吸取教训,培养健全的人格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发扬每个孩子的人格魅力,友善的对待每一个人,远离暴力与冷漠。学会合理、合法处理每一个纠纷。

   值得欣慰的是,通过我本人与学校的共同努力,近年来,义马市第一初级中学没有在校生犯罪案件的发生,为此,我被广大青少年及其家长、老师亲切地誉为“法官妈妈”。

责任编辑:赵倩   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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